开具发票的说明和要求
1.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帐户信息
单位名称: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
账户名称: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
银行账号:29129001040000196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南郊支行
银行地址: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164号
联行号:103871012905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税号):126400004540034768
地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
2.汇款注意事项
付款时,须在汇款凭证 “用途或附言”处,注明:项目的适应症、主研。
汇款后需发邮件到邮箱:nyfyyljdCW@163.com,并告知该项目的CRC。需在邮件中注明:申办方、项目名称、汇款金额、第几笔款、研究科室、汇款人联系电话。(首次汇款还需提供:公司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地址与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。)
不按以上要求,概不接收与办理。
3.机构收到“汇款凭证”并且汇款到帐后20个工作日内开具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