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验项目立项流程
1:试验项目初筛
Ø 申办者∕CRO将试验方案或摘要(包括适应症、入排标准等)及相关要求发到机构邮箱 nyfyyljd@163.com ;
Ø 机构与科室主任沟通,按项目审批制度的管理要求,结合项目的基本信息对项目进行初筛,科室主任同意后需确定项目的PI。机构将结果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申办者∕CRO。
2:试验项目申请
Ø 申办者∕CRO填写“临床试验项目申请表”(见下载专区),上传到PI及机构邮箱中;
Ø 机构秘书、PI、申办者∕CRO对申请表的内容进行沟通、确认后,PI、申办方∕CRO在“临床试验项目申请表”上签字盖章。
Ø 申办者∕CRO提供项目的备案资料(目录在下载专区)。
3:试验项目受理:机构对项目的资料进行审查,完成受理,机构秘书确定立项号。
4:试验项目审批:机构秘书在医院OA系统上填写并提交“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表”,由各级人员在系统上进行审核、审批。
5:机构秘书打印并存档完成的“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表”,并出具“立项通知书”给PI和伦理委员会。
6:PI递交项目伦理申请及资料,伦理收到机构“立项通知书”后安排伦理审查会。
7:申办者∕CRO收到伦理确定的审查时间后,可以用电话或邮箱 nyfyyljdHT@163.com 与机构联系申请审核合同。
8:申办者∕CRO收到伦理批件。如果伦理没通过,不执行下列操作。
9:机构秘书在医院OA系统上传各方已审定同意的终版合同(申办者∕CRO应提供: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证(如有)、经营许可证(如有)等电子版发到邮箱 nyfyyljdHT@163.com 中),由各级人员在系统上进行审核、审批。审批完成后机构通知申办者∕CRO正式签署合同。
10:与SMO签署服务合同,确定该项目的CRC。(服务合同签署后申办者∕CRO方可预定启动会)
11:启动会:CRA与PI联系项目启动会的时间,通知机构项目质控员及CRC。
12:机构项目质控员确定项目的物资、人员(授权、简历)、经费到位,并已申请到了免费检查的编码后出具项目启动的通知书给PI。
13:项目实施,研究者筛选入组受试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