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通告

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开具发票的说明和要求的通知
发布人: 文章来源: 发布日期:2019-01-15

开具发票的说明和要求

 

1.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帐户信息

单位名称: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

开户账号:  2902006919100004647
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胜利南街支行

联行号:102871000023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税号):126400004540034768

  址: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

 

2. 汇款注意事项

付款时,须在凭证用途或附言处,注明:项目适应症、研究科室。

汇款凭证发到邮箱:nyfyyljdCW@163.com并在邮件中注明:申办方、项目名称、汇款金额、第几笔款、研究科室、汇款人联系电话。首次汇款需提供:公司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地址与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。

不按以上要求,概不接收与办理。

 

3.机构收到汇款凭证并且汇款到帐后2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